美國國會通過了新財政年度的國防授權法,要求華府評估美台軍艦互相停靠對方港口的可行性。幾天前,中國大陸駐美大使館舉行對媒體公開的中共十九大與美國總統川普訪華說明會,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在會上刻意偏離主題提到,美國此次國防授權法允許美國軍艦和台灣軍艦實現互訪,違背了中美建交基本精神,並說:「如果你把軍艦派過去就啟動了我這個《反分裂國家法》。我告訴你,美國軍艦抵達高雄之日,就是我解放軍武力統一台灣之時。」大陸竟公開聲稱要啟動武力統一台灣,怎麼回事?
中國駐美公使公開發表這樣激烈、敏感的言論,不可能是個人意見,一定是受上級,而且是極高層上級,的指示發言,絕不能等閒視之。這樣的發言是否合法合理?《反分裂國家法》的第八條列明在三種情況下政府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三種情況是「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美艦停靠台灣可以被視為,台灣將會在美國武力的卵翼之下從中國分裂出去,因此符合採取非和平方式統一台灣的第二種情況,即「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李公使的發言因此並非不合法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