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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聲響亮的監委提名人陳師孟在民進黨護航之下,順利通過了立法院的同意投票,成為第5屆監察委員。他在立院審查會的許多言論立刻成為媒體的頭條,他聲稱前總統陳水扁被起訴定讞的龍潭案等四個案子,程序不正義,若依照正常程序、用正常法律見解來看,陳水扁應該是沒有貪汙。陳師孟還說,他將「三分打老虎,七分打恐龍」,專門辦過去對綠營總統、政務官追殺的法官,還有對藍營總統及政務官縱放的法官,讓恐龍法官強制退場。陳師孟這樣公然偏袒綠營,介入司法個案,置監察權和司法權於何地?誰還會相信監察和司法的公正?

陳師孟與前總統陳水扁關係密切,曾在陳水扁台北市市長任內擔任副市長,並在陳水扁擔任總統時,擔任中央銀行副總裁和總統府秘書長。他與陳水扁有特殊感情,可以理解,但是陳水扁在美國洗錢,其子陳致中未曾工作,卻在美國擁有價值上億的房產,都是美方提供的資訊,豈是國民黨可以操控造假的?這樣明顯的事實,陳師孟身為經濟學博士、高知識分子,竟然視而不見,完全被與陳水扁的特殊感情衝昏了頭,這樣感情用事的人何能秉公行使監察權?

監察權和司法權各有其職權相當程度可以彼此制衡監察人員犯法與庶民同樣受司法權的審判;監察權可以監督司法人員的言行,例如若司法人員生活奢華,超過其正常薪俸所能支應,經人檢舉,監察委員可以立案調查,提出糾舉然而監察權不可以介入司法個案,否則監察院不成了「太上司法院」?若監察權可以介入司法個案,何來司法獨立?

台灣因為藍綠意識形態對立鮮明,部份司法人員確實可能偏袒營或偏袒綠營,要改善這種缺失,只能期望逐漸消弭藍綠意識形態對立,及加強司法人員的養成教育,不可能依靠監察權的糾正。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比由考試選拔的司法人員更缺乏政治中立性,陳師孟正是一個明顯的惡例,破壞監察權和司法權莫此為甚

台灣的監察權一向不被尊重早有廢監察院的呼聲;另一方面,台灣的司法已經頗受詬病,民眾普遍不信任司法公正。蔡英文總統聲稱要司法改革,卻提名公開偏袒綠營、要介入司法個案陳師孟成為監察委員,嚴重傷害台灣的監察權和司法權,蔡總統真不怕她民調繼續探底!

對比於台灣的重傷監察權和司法權,大陸的中共十九大決定成立監察委員會,強化國家、省、市、縣四級監察機制,與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監察委員會將整合執行黨紀和國法,除落實廉政監督,還具有勤政監督和效能監督功能,避免官員懶政與懈怠。台灣與大陸的政治和法治競爭是越來越落居下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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