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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前總統終於出獄了,保外就醫、居家療養,一個月後再由醫療鑑定小組評估是否適合回獄服刑,大部份人都預測,醫療鑑定小組會一直判定扁不適合回獄服刑,扁因此不用再被關了。撇開對扁的好惡,來看看扁保外就醫所呈現的台灣司法的狀況。

陳水扁前總統能夠保外就醫,起於法務部長羅瑩雪的指點明路,由扁家重新聲請保外就醫,然後法務部接受由扁家推薦多位醫生,加入評估扁健康狀況的醫療鑑定小組,卻承認這樣由受刑人推薦醫生形成受刑人醫療鑑定小組不適用於其他保外就醫案,顯然是法務部有意要讓扁的保外就醫案過關,是明顯的政治力介入司法,政治力改變了正常保外就醫的醫療鑑定程序。稍微了解政治的人都看得出來,因為九合一選舉執政黨大敗,馬英九總統承受不了綠軍的壓力,而決定接受綠軍釋放扁的要求。多年以前,台灣政界就流傳「選上過關,落選被關」,時至今日還是類似,選贏一切都對,選輸一切都錯,哪管什麼「司法獨立」,跟古代的「成王敗寇」差不了很多。

扁保外就醫當然不是政治力介入司法的唯一例,另一個眾所周知的事件是2013年9月爆發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致電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和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切柯所涉及的司法案件,馬英九總統認為這是嚴重的司法關說,王則否認是司法關說,是否司法關說要看法律怎麼規定,中華民國的法律只規範司法人員不能接受司法關說,卻未規範非司法人員不能關說司法,因此涉入此案的法務部長自動請辭,檢察長陳守煌被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為接受關說,受到警告處分而去職,而對於王金平院長則無法可管,馬總統只能藉此案撤銷王的國民黨黨籍,希望使王失去不分區立委和立法院長資格,造成馬王政爭的軒然大波。

台灣實行民主法治已經很多年,但是上述兩案顯示台灣離司法獨立還很遠,綠軍選贏、挾強大民意,只管逼迫馬總統釋放陳水扁,馬政府只好俏俏改變了正常的保外就醫的醫療鑑定程序,雙方都不顧這樣對司法獨立的傷害,比較好的作法是扁先認罪道謙,若扁堅不認罪,由民進黨承認扁犯罪亦可,然後馬總統對扁特赦,這樣才是合法的政治解決。至於馬王政爭,馬的低民調顯示多數民眾同情王,大部份人不在意司法關說,以為民意代表接受選民請託而關說事情,只要不涉及行賄、收賄,即屬合法,然而司法關說與一般關說不同,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若有權勢的政治人物可以隨意影響司法,何來公平正義?台灣恐怕應該效法某些國家,制定妨礙司法公正」的法律。

台灣過去在司法獨立上應該是領先對岸的,然而多年來似乎沒有多少進步,對比之下,中國不久前在共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習近平特別強調要依法治國,要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恐怕能讓司法獨立大有進步,台灣不要又落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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