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希望生活得有尊嚴又幸福。尊嚴與幸福有相當關聯,沒有尊嚴多半不會覺得幸福,若感覺不幸福,大概也會覺得較少尊嚴。雖有相當關聯,尊嚴與幸福顯然並不相同,卻是人人追求的目標,兩個目標有時難免無法兼顧而需要取捨,哪個更重要?台灣人該要哪個?
尊嚴與幸福可以區別為個人的感受及社會上的一般認知,前者指一個人自我感覺的尊嚴與幸福程度,後者指社會上對此人認定的尊嚴與幸福程度,後者有可能沒有一致的共識。
幸福的概念比尊嚴簡單清晰。一般來說,人若有相當工作能力和經濟基礎,又有不錯的家庭和人際關係,就會感覺幸福(當然還有其他因素影響幸福感,但重要性較低)。人與人若工作能力和經濟條件有明顯差異,或其家庭和人際關係的好壞程度有明顯差異,則其感受到的幸福程度很可能有差異;反之,人與人若工作能力和經濟條件相近,而其家庭和人際關係的好壞程度也相近,則其感受到的幸福程度通常相差不遠。換言之,個人與社會對幸福感有大致一致的認知標準。
尊嚴的概念比幸福複雜得多。個人的尊嚴感與幸福感都受其物質和精神生活影響,對比之下,幸福感比尊嚴感更多取決於物質生活,例如一般人總要衣食無缺,還要有點休閒娛樂,才會覺得幸福。而尊嚴感則很抽象,多由精神層面決定,簡單說,是人自覺擁有某些價值和權利,並受到他人尊重的感覺。每個人內心裡在乎的價值和權利可能不同,人與人的尊嚴感於是有較大差距,社會上對尊嚴感因此較無一致的共識。
人與人不同的尊嚴感是台灣社會分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台獨的支持者聲稱,台灣要獨立,台灣人才有尊嚴,甚至說,台灣人有尊嚴,而中國人沒有尊嚴,因此要台獨。受到台獨支持者的刺激,統一的支持者則主張,做中國人比做台灣人更有尊嚴,因此要統一。統獨的不同尊嚴感讓双方尖銳對立、無從妥協。
尊嚴這個詞原本的意思與國家認同無關,僅涉及個人的價值和權利,台獨支持者把尊嚴和國家認同掛鉤,是巧妙的說詞。早年台灣經濟領先大陸時,台獨支持者反對統一的說詞是,台灣過得遠比大陸好,幹嘛要統一?近年大陸經濟逐漸追上台灣,台獨支持者不再能訴之於經濟和物質生活,於是打出尊嚴這樣的抽象概念。因為抽象,很難辯駁,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台灣人自覺比較有尊嚴,還是大陸人自覺比較有尊嚴?並無民調統計資料。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台灣人至少不應該自以為比大陸人更有尊嚴,也不必認為大陸人比台灣人更有尊嚴。
當尊嚴和國家認同掛鉤,尊嚴變得類似民族主義,台灣有台灣民族主義,大陸也有中國民族主義,兩岸的民族主義對撞,對双方都不好,而對台灣更傷。不同的尊嚴感讓台灣社會分化,要減少分化和矛盾,台灣應該捨棄抽象、少有共識的尊嚴論戰,而追求具體、有共識的幸福。幸福比尊嚴更重要,台灣的統獨抉擇應以人民的幸福而非尊嚴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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