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反中、反共最主要的說辭是,中國大陸是獨裁、專制、極權政權。幾十年前這種說法或許大致正確,現在的大陸早已不同,但是有些人卻仍然以此中傷大陸,讓很多人不明就裡、盲目反中反共。現在的大陸真是獨裁、專制、極權嗎?
根據政治學,專制政權一般指像古代皇帝一樣的君王有絕對的政治權力;極權政權的最高領導人也有絕對的政治權力,但通常不是君王,例如納粹法西斯政權,極權政權還強調對國家和人民的深度控制;獨裁政權僅強調最高領導人的絕對政治權力,因此獨裁的涵義比專制和極權廣泛,是專制和極權的共有特徵,我們將以獨裁這個共同特徵,檢視現在的中國大陸,是否符合獨裁、專制、極權。
獨裁、專制、極權政權的一個重要特徵是統治者掌權的時間長,甚至是至死方休,而且會指定及安排繼任者,例如蔣介石統治台灣至死,又傳子蔣經國(雖然中間有虛位的嚴家淦),因此被視為獨裁者。對比之下,中國大陸已經沒有這樣的特徵,大陸已經建立了最高領導人的任期制,一任五年,最多兩任,和美國或台灣的總統一任四年,最多兩任,非常類似;大陸的最高領導人也不能指定繼任者,例如眾所周知,大陸上一任的最高領導人胡錦濤與李克強同出身共青團、一向關係密切,但是最後登上最高位的卻是習近平而非李克強。
獨裁、專制、極權政權的統治者權力非常大,通常超過民主國家的執政者,中國大陸已經不是這樣。大陸實行集體領導,權力核心是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包含不到十人(目前七人)的政治局常務委員,委員會屬合議制,最高領導人(總書記)雖然是委員會的主席,對於重要政策,需要其他政治局常務委員的支持,不能單獨強行決策,也不能令政治局常務委員去職,因為政治局常務委員是由中央委員會選舉產生,不是最高領導人的部屬。對比之下,總統制民主國家的所有官員都是總統的部屬,由總統任免,總統對所有政策有最後決策權,總統的權力似乎比大陸的最高領導人大。
除了權力非常大,獨裁、專制、極權政權的統治者是不受監督究責的。中國大陸近年反腐打貪,許多官員因貪腐被懲處判刑,連最高階的前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周永康都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沒收財產。這和民主國家的總統若有違法犯紀行為,卸任後仍會被追訴,很類似。最高階的政治領導者權力龐大,在任時一般難以究責,卸任後究責是務實的監督、懲處方式。
綜合上述,中國大陸沒有獨裁、專制、極權政權的主要特徵,何能指責大陸是獨裁、專制、極權?中國和多數民主國家是有不同,在於中國以共產黨為執政黨,實行「黨政合一」制度,而一般民主國家實行多黨政治,由多個政黨透過選舉競爭執政。選舉民主強調政黨之間的競爭,而中國政治強調共產黨內個人之間的競爭;選舉民主接受沒有政治經歷的素人「空降」從政,只要能贏得選舉即可,而中國視政治為專業,共產黨應該被視為中國官僚專業系統的一部份,有政治抱負者必須在共產黨內循序漸進、逐步歷練升遷。中國模式和選舉民主,哪個政治體制比較合理、有競爭力?只能看未來的中國和世界如何演進變化了。
無論如何,中國大陸不是獨裁、專制、極權政權,「中國模式」是獨裁、專制、極權政權和選舉民主之外的另一種政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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