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前,在台大運動場舉辦的音樂類選秀活動「中國新歌聲」遭到學生抗議和獨派人士鬧場,最後發生支持統獨群眾的濺血衝突,校方因此宣布取消活動。這兩天媒體一面倒地批評參與衝突的統派團體「統一促進黨」,並指責警方遲遲未到現場維安,警方則宣稱是不良幫派介入造成衝突,要掃蕩不良幫派和滋生不良幫派的酒店等特種行業。衝突的原因真如警方所說嗎?
衝突的起因明顯是學生和獨派群眾的抗議和鬧場,獨派群眾行動的原因當然是不滿「中國新歌聲」背後的中國因素,學生行動的原因則可能兼有愛護校園和反對中國兩種因素。音樂活動最需要安靜,學生和獨派群眾的鬧場讓音樂活動無法進行,當然讓支持「中國新歌聲」的統派群眾不滿,於是爆發肢體衝突。
「中國新歌聲」衝突的真正原因是台灣長期法治不彰,尤其不重視財產權。「中國新歌聲」的主辦單位應該花了幾百萬,佈置場地、雇用樂隊、安排活動、租用埸地等,學生和獨派群眾的鬧場讓音樂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完全血本無歸,竟沒有媒體譴責學生和獨派群眾侵害主辦單位的財產權,該賠償主辦單位的損失;學生反而擺出受害者姿態,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真是錯誤的教育。台灣長期不重視財產權,法院對侵害財產權判決太輕甚至難以執行,因此個人財產受到侵害時,個人常寧願自力救濟,以暴力維護個人財產,這是統派群眾以暴力對抗學生和獨派群眾鬧場的真正原因。
警方被批評遲遲未到現場維安,有些冤枉。在過去威權時代,警方曾進入校園逮捕涉及政治的師生,受到嚴厲抨擊,於是立下警方未得校方高層同意,不得進入校園的禁令,使警方對校園頗有顧忌,因此遲遲未趕到現場維安。校園的範圍相當廣,安全事故可能在任一角落發生,校方高層未必能隨時掌握任一角落發生的安全事故,而安全事故需要立即處理,警方何能等校方高層同意才進入校園?不合時宜的禁令該改了。
「中國新歌聲」的衝突明顯是因為統獨群眾的彼此不滿,警方卻宣稱是不良幫派介入造成衝突,實在相當荒謬。不良幫派的鬥歐一般更血腥,而且總是為了利益,這次衝突有何利益可言?即使參與的統獨群眾曾有幫派背景,看來也與幫派無關,警方似乎不想碰統獨政治,就想轉移焦點,甚至不惜抹黑參與的統獨群眾。
台灣既有統獨群眾的彼此不滿,又不重視財產權的維護,於是導致這次「中國新歌聲」的衝突,未來若一派辦活動,另一派又故意去鬧場,類似的衝突仍很可能發生,台灣將多事了。多事的台灣已經困頓多年,要怎麼再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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