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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越來越富強,很多人未必喜歡,內心裡卻隱隱覺得兩岸終將統一,假使兩岸和平統一,統一後的政治體制將如何?對岸提出「一國兩制」,此外常見的政治體制有「聯邦」和「邦聯」,或介於兩者之間的「歐盟」模式,哪種體制比較可能被兩岸共同接受,並且實際上可執行?

一國兩制已在香港實行,但是台灣若實行一國兩制,並不是實行香港現在的制度,而是保留台灣現在的制度,一國兩制是保有原來的制度,原來的制度是什麼,就繼續什麼,一國兩制和現在兩岸的差別僅在於,中華民國這個國家招牌將消失,台灣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地區,可能就叫台灣特區,台灣政府成為中國的一個地方政府,台灣居民所選出來的領導人不再叫總統,可能改叫做特首,而台灣其他的體制都不變,台灣甚至能保有自己的軍隊,而大陸不派軍入台。

聯邦制的代表如美國,聯邦憲法明確界定聯邦政府(中央政府)的權力和各邦(在美國是州)政府的權力,每個邦有自己獨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構,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但不能違反聯邦的憲法,聯邦國家的主權由聯邦和各邦分享,聯邦政府對外代表國家主權,但是各邦也在聯邦憲法允許的範圍內享有相當程度的外交獨立性。

邦聯制的代表如大英國協,是由若干獨立國家所組成的鬆散國家聯盟,邦聯本身不具備構成一個國家所必需的全部要素,沒有中央政府,也沒有共同遵守的憲法,各成員國都是獨立主權的國家,各自在外交、法律和軍事上均具備完全獨立的自主權。

歐盟剛成立時像一個邦聯,目標是希望將來成為一個歐洲聯邦,因此目前歐盟的政治體制是介於鬆散的邦聯和具有國家主權的聯邦之間,從一開始的貿易共同體逐漸轉變成經濟和政治聯盟,成員國已經把部份主權讓渡給歐盟,如歐盟發行成員國共同使用的貨幣歐元、成員國之間無國界等。

假使兩岸和平統一,統一後的政治體制不可能是邦聯制,因為邦聯只是鬆散的國家聯盟,本身不是一個主權國家,例如英國和加拿大都是大英國協的成員,沒有人會認為英國和加拿大是一個統一的國家,換句話說,兩岸若成為邦聯,不是統一,反而是一邊一國了。

兩岸統一是否可能成為聯邦?或像歐盟逐漸趨向聯邦制呢?聯邦制需要有一聯邦憲法,各邦雖有相當程度獨立性,但都要遵從聯邦憲法,因此各邦雖被允許有差異,卻必須有一些基本的共同點,例如美國各州和歐盟各國都實行大同小異的西方民主制度,對比之下,目前兩岸的政治體制差異非常大,幾乎不可能制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聯邦憲法,若勉強制定一聯邦憲法,兩岸的政治制度都勢必要做相應的大幅改變,極可能造成政治大動盪,因此可行性實在不高。

一國兩制只改變中華民國的國家招牌,某些人可能很痛心,對一般人卻沒有實質的影響,變動極少,因此比其他列舉的政治制度更有可行性,就看台灣人民是否願意接受,或許最終不得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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