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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面對政治改革,已有許多討論,很多人懷疑西方的民主制度是否適合中國,是否有比西方更好的民主制度,又能適合中國的國情?政治制度的設計應該讓執政者有正當性和合法性,西方的民主制度主要是讓人民有選舉權,執政者透過選舉獲得人民的授權,也獲得其執政的正當性和合法性,本文將列舉選舉式民主的缺點,然後提出人民的考評權以取代選舉權,人民的考評權讓執政者有正當性和合法性,讓執政者更重視人民的需要,又頗能適合中國的國情。

選舉在很多國家已經實行多年,不難看出選舉的一些缺點:其一、由選舉決定政府首長,理想上希望從候選人中,選出最能勝任該職位的,但是實際上很難實現,候選人中最多只有一人正擔任該職位(競選連任),大部份的候選人不曾擔任過該職位,選民因此無法直接感受候選人的施政,在這種情況下,選民對候選人的認識幾乎完全來自媒體,結果勝選者時常是最擅長媒體包裝和利用媒體者,而不是最有能力施政者。其二、候選人需要大量文宣和媒體宣傳,所需的競選經費龐大,遠非一般個人所能支應,多數候選人勢必要尋求財團、企業支持,等當選後再用各種方式回饋背後的金主,容易造成所謂的金權政治。其三、勝選者將在政治階梯上更上層樓,而敗選者可能要失業一段時間,勝敗之間有天壤之別,因此選舉一般極為激烈,候選人常不擇手段以求勝,誹謗、抹黑、造假等惡劣手段造成候選人之間和不同政黨之間無法彌補的裂痕,在未來施政時難以共事合作。其四、選舉地區首長時,顯然只有長期居住該地區者才容易當選,造成政治人物多在居住地區發展,而國家會逐漸區域化,種族或民俗獨特的地區,如新疆、西藏,易傾向自治、自決,甚至走上要求獨立的分裂國家之路。

中國至今是以黨領政,由共產黨選任政府官員,過去三十多年改革開放的成功證明這個制度基本上是不錯的,大部份官員都表現良好,但是仍有少部份官員不能勝任其職務,甚至違法亂紀,人民的考評權保留以黨領政的好處而彌補其不足,簡單說,就是由人民投票來評判在職政府首長的施政成績,評判的結果會影響首長的續任、升職或貶職,這裏的政府首長可以包含國家最高領導人、國務院總理、省委書記、省長、市(縣)委書記、市(縣)長等各級領導人,由其所領導的所有人民來投票,考評投票的時間應該是政府首長就任職務相當時間後,而足以觀察其施政成績之時,例如每隔兩、三年或每一任任期將結束前半年,每一考評票可以只有兩選項,「滿意施政」和「不滿意施政」,若希望人民能更精細表示其滿意程度,考評票也可以有較多選項,例如「很滿意施政」、「滿意施政」、「無意見」、「不滿意施政」、「很不滿意施政」,每一選項代表一評分,把所有考評投票的評分加總,再除以投票人數,就是人民對政府首長的施政考評成績,投完票儘快予以公開,以昭公信。當共產黨選任政府官員時,其過去的施政考評成績既已公開,當然會被列為重要考慮因素,若投票率相當高,例如超過50%,而施政考評成績相當差,則該首長應該不續任並貶職,反之,則可以考慮其續任及升職。

考評權讓人民直接參與政治,監督政府,因此具有和選舉權類似的功能,使執政者獲得執政的正當性和合法性,使政府官員會比較親民、重視人民的需要,並使人民有當家作主的良好感覺,另一方面,考評權卻沒有選舉的許多缺點,人民考評的是政府首長過去幾年的真正施政,而不是選舉一個經過媒體精心包裝而尚未施政的候選人;政府首長原本就有適度預算宣傳其施政政績,不像選舉的候選人需要龐大選舉經費,易造成候選人與財團掛勾的金權政治;人民考評的只是在職政府首長,沒有候選人不擇手段互相競爭,造成未來難以共事合作;考評權保持政治人物可以到不同地區任職歷練,不像選舉會造成國家區域化,甚至導致某些地區要求自決、獨立。

人民的考評權有上述許多優點,與已有的以黨領政制度又完全不衝突,因此是比較容易在中國實行的,能適合中國的國情,是中國民主化的一個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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